发布机构: | 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 成文日期: | 2025-07-09 |
信息名称: | 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关于印发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 ||
文号: | 抚政办〔2025〕8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8 |
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
抚政办〔2025〕8号
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关于
印发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2.2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2.3 专家组
2.4 现场指挥部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分级
3.3 预警监测
3.4 预警通报
3.5 先期处置及信息报送
3.6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4.2 分级响应
4.3 I级响应
4.4 II级响应
4.5 III级响应
4.5.1启动条件
4.5.2启动程序
4.5.3响应措施
4.6 IV级响应
4.6.1 启动条件
4.6.2 启动程序
4.6.3 响应措施
4.7 通信保障顺序
4.8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4.8.1应急值守
4.8.2信息报送
4.9 信息发布
4.10 军地联合保障
4.11 网络拥塞处理
4.12 响应结束
5. 后期工作
5.1评估总结
5.2征用补偿
5.3恢复重建
5.4奖励与追责
6. 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6.2 队伍保障
6.3 装备设施保障
6.4 通行保障
6.5 能源保障
6.6 资金保障
6.7应急保障支撑
6.8 培训和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规范组织指挥程序,依法科学实施,高质量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的突发通信网络中断应急处置工作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简称市专项指挥部),由市级通信管理部门、各基础电信企业市级公司、市铁塔公司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365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通管办),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2.1 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组成和职责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通管办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指挥、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制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成员单位:由市通管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365体育投注 军分区、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365体育投注 分公司、中国联通365体育投注 分公司、中国电信365体育投注 分公司、中国广电365体育投注 分公司、中国铁塔365体育投注 分公司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其他部门(单位)参加。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
(1)市通管办:负责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指导通信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专项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委网信办:指导属地和有关部门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导控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做好油、气等能源要素的协调保障工作,依法做好通信保障应急有关项目审批,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提供项目资金支持。
(4)市工信局:协调电力部门做好应急准备与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无线电频率调配,排查无线电干扰,保障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
(5)市公安局:为应急通信保障车辆提供优先通行保障。负责预防、制止和打击针对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通信保障工程及设施安全。
(6)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市级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提供经费保障。
(7)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为采取防灾措施、部署开展通信抢修工作提供依据。
(8)市交通局:督促公路运营单位落实包含应急通信保障车辆在内的抢险车辆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和免费通行政策”;指导协调应急通信装备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优先抢通通信设施通行的干线公路。
(9)市水务局:提供水情、汛情、泄洪等预报、预警信息为部署开展通信抢修工作提供依据。
(10)市应急局:负责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通信行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市地震中心跟踪监视地震活动态势,提供地震预警信息,研判震情趋势。
(11)市气象局:监测分析天气实况,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等气象信息。
(12)365体育投注 军分区:根据需要,配合开展地方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涉及军队通信事宜相关工作。
(13)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涉及通信设施供电线路的抢修工作,优先对通信设施供电线路恢复供电。
(14)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铁塔公司、市广电公司:落实市专项指挥部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负责组织落实本企业职责范围内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及时向市通管办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2.2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通管办,市通管办主任任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各运营商主管副总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与市级指挥机构协调联络;建立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形势,落实市专项指挥部工作安排,指导全市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市专项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军地通信保障资源;经市专项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通信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专家组
专家组由具备应急通信管理和技术经验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承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咨询任务;提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及恢复重建等措施建议;受市专项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委托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
2.4 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长由市通管办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各通信企业分管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按照市专项指挥部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指挥事发地通信抢修和恢复工作;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救援行动;统一调度事发地通信保障资源,协调解决通信企业联合处置中的有关问题;组织通信企业提出应对方案和急需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协助支援的建议。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通信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应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市通管办负责市内通信企业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网络事件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严重(III级)、一般(IV级)4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I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及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内处置能力的;接到国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I级(红色)响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II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省内2个及以上市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重大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在省内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级处量能力的;接到国家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指令需要启动II级(橙色)响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省委、省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III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造成1个市或2个以上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超出县级处置能力的,需要市级提供通信保障的;市委、市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IV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县通信大面积中断;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需县级提供通信保障;县级党委、政府交办与本等级相应的通信保障任务。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 预警监测
市通管办与有关部门建立灾害顶警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通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接到其他部门发布的预警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将有关信息及时逐级报送至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应对措施等。
3.4 预警通报
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负责确定并发布各级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通知等方式,24小时内以文件形式补发。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市通信保障应急专项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3.5 先期处置及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各通信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信息报送以“及时、准确、权威、高效”为原则,各通信企业接到事件信息后,应在20分钟内向市通管办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初步损失情况,每日定时向市通管办报告有关情况,在事件处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事件处置整体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
3.6 预警行动
省专项指挥部负责I级预警行动的实施、II级预警行动的组织和实施,III、IV级预警行动由市级指挥机构核定,启动,并组织实施。
(1)启动III、IV级预警行动时,应立即上报省专预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方案,组织属地通信企业做好保障准备。
(3)各通信企业启动信息报送流程和应急值班制度。
(4)根据预警信息对通信保障应急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后认为保障能力不足时,向省专项指挥部提出支援需求,由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统筹调度应急通信资源。
(5)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对照预警分级,设定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响应等级。
4.2 分级响应
涉及我市的I级、II级响应由省专项指挥部负责实施。III级、IV级响应在市专项指挥部的指导下,以市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组织实施为主。
4.3 I级响应
如我市在I级响应范围内,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在做好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需求等,调度一类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承担任务,协调跨企业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相互支援,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应对和保障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等。
(2)当地通信企业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派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利用应急通信装备开展保障工作。
4.4 II级响应
如我市在II级响应范围内,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在做好I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需求等,调度一类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承担任务,协调跨企业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相互支援,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为应对和保障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等。
(2)当地通信企业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派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利用应急通信装备开展保障工作。
4.5 III级响应
4.5.1启动条件
(1)我市公众通信网市级通信网络中断、市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超出县处置能力,需要市范围提供通信保障的。
(3)市级党委、政府交办的涉及市级范圈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4.5.2启动程序
(1)在省专项指挥部指导下,III级响应由市级指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并启动市本级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2)市级指挥机构立即将III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省专项指挥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3)事发地通信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5.3响应措施
(1)市专项指挥部召开以通信企业为主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必要时,做好成立现场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2)市专项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工作,遇有通信保障资源不足等情况时向省专项指挥部请求支援。
(3)各相关单位接到任务后,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工作,开展应急处置,做好应急监测等工作,向省专项指挥部报告设施损毁及抢修情况。
(4)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4.6 IV级响应
4.6.1 启动条件
(1)在省专项指挥部指导下,IV级响应由市专项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并启动市本级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2)市专项指挥部立即将IV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省专项指挥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3)事发地通信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6.2 启动程序
(1)在省专项指挥部指导下,IV级响应由市级指挥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并启动本级应急通信保障预案。
(2)市级指挥机构立即将IV级响应启动情况上报省专项指挥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3)事发地通信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6.3 响应措施
(1)市专项指挥部召开以通信企业为主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目标和方案。必要时,做好成立现场指挥部各项准备工作。
(2)市专项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跨企业、跨部门的资源调度、支援保障工作。
(3)各相关单位按到任务后,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由市专项指挥部向省专项指挥部报告设施损毁及抢修情况。
(4)加强对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工作,防范次生灾害。
4.7 通信保障顺序
在开展通信保障工作中,要按照“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原则,优先抢通省级、市级干线光缆等重要通信设施,重点保障党、政、军和各级抢险救灾指挥等重要通信畅通,同时,做好人员资源调配,加紧损毁设施抢修,尽快恢复公众通信,力争提供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满足灾区群众通信需求。
4.8 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4.8.1应急值守
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响应7x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成员单位、市级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8.2信息报送
报送信息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事件级别、事发地通信能力、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的用户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恢复情况等。在符合保密规定前提下,信息报送可采用文件、传真、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
各单位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逐级报送信息。通信企业根据响应级别报送通信损失及保障恢复等有关信息;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有关信息;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增加信息报送次数;随情况的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更低频次。
4.9 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通信网络中断相关信息和网络恢复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10 军地联合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军地一方通信保障能力不足时,另一方予以紧急支援。必要时,市专项指挥部启动军地联合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军地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抢修重要通信传输线路。
4.11 网络拥塞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电信网络话务量、流量大幅激增可能造成网络拥塞,各通信企业要在预案中制定应对方案,并报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网络拥塞情况发生后,相关通信企业经批准后启动应对处置方案,避免网络拥塞扩大和蔓延。
4.12 响应结束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各级通信指挥机构宣布响应结束,同时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1)当地通信网络运行基本恢复正常,核心业务节点、重要数据中心运行稳定。
(2)通信网络受损设施恢复90%以上,通信业务停服重点区域全部恢复基本业务。
(3)造成大面积通信网络中断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党委、政府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基本完成。
5. 后期工作
5.1 评估总结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各通信企业市公司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以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并报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市专项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3 恢复重建
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通信保障终止后,需对通信网络和设施设备进行恢复重建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由市通管办负责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由各相关单位负责实施。
5.4 奖励与追责
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应急保障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 保障措施
6.1 信息保障
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应全面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决策指挥和应急处置效能。各通信企业负责建设应急通信保障指挥系统,并与市级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做好对接。
6.2 队伍保障
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通信保障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各通信企业负责专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团队及相关专业保障队伍建设。
6.3 装备设施保障
各通信企业负责将应急通信保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增强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抗风险能力,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和维护,健全应急通信装备管理制度。各通信企业及具有专用通信网、管道资源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通信线路、管道资源共享。
6.4 通行保障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为通信应急保障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
6.5 能源保障
电、油、气等相关能源单位负责优先保证应急通信设施的用电、用油、用气等需求,确保通信枢纽、重要局所、通信基站等通信设施的能源供应。
6.6 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和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给予保障。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6.7 应急保障支撑
各级政府及其应急管理、发改、规划等部门,应持续丰富应急通信保障手段,通过购置卫星电话、ka高通量卫星便携终端、数字集群、短波电台、无人机基站等设备完善通信保障手段。
6.8 培训和演练
市通管办组织、指导通信企业加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宣传,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通管办负责解释。
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保障预案。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企业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或修订,报市通管办审核备案。